发布时间:2019-05-21 19:00 来源: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
今年以来,吕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、责任向监督压实、力量向监督倾斜,不断深化认识、深化实践,知行互促、知行合一,监督效能得到明显提升。
监督意识不断增强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政治监督,自觉担负起“两个维护”政治责任,聚焦“七个有之”,做深做细监督工作。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1件、处分33人。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,元旦、春节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55件、处理67人;查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100件、处理209人,公开曝光6起10人。
纪律监督不断强化。全市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,编印了《吕梁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手册》,配套制作了《流程图》,检查了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12910人,发现3144人存在执行不到位问题,现已全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。反思问题症结,在纪检监察、组织、人事、财政等部门建立了联合管理台账,制定了《处分决定双送达制度》、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细则》和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年度检查制度》,坚决杜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、打“白条”。
巡察利剑作用彰显。对市委制定出台的《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共山西省委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第二轮整改任务清单〉责任分解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真改、实改、全面改。组织开展第六轮巡察工作,覆盖 13 个县、62个市直机关、152 个乡镇、517 个县直机关和110个行政村,市县巡察覆盖率分别为54.3%和 57.3%。坚持把政治巡察和纪检监察工作贯通起来,按照边巡边移边查的方式,对移送的10条问题线索已开展初核工作。围绕扶贫领域项目、资金开展专项巡察,目前已发现问题50多条。(吕梁市纪委监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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